护林员管理制度
一、护林员要服从林场统一管理,熟悉林业,明确职责,遵纪守法,热爱本质工作。
二、护林员职责:巡护森林;管理野外用火;及时报告火情;协助有关机关查处森林火灾案件;制止其它破坏森林资源行为;监测森林病虫害发生情况,及时报告。
三、林场负责给护林员划定管护责任区,同其签定合同,将管护责任切实落到实处。
四、护林员应坚持每天巡山查林,不得无故脱岗,护林队长随时进行抽查,凡无故脱岗累计五次者给予警告,五次以上者取消护林员资格。
五、护林员在巡护森林时要灵活机智,充分发动群众,依靠群众力量,不得徇私枉法。
六、各林场由护林队组织,将每月的最后一天定为例会学习日,由护林员汇报各自管区情况,主管场长或护林队长总结得失,安排下月工作,并组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、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和护林防火常识。
七、认真填写巡山日志,内容扼要详实,书写整齐,不得隔日填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