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居住权的房屋一般不能出租,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。享有居住权仅意味着该公民可以居住该房屋,但不代表其对该房产享有所有权,既然不享有所有权,就不能处分该房产,不能处分就不能将其出租。
一、老人去世后照顾他的保姆有没有居住房屋的权利
老人去世后,如果在遗嘱中标明保姆享有居住权的,或者老人与保姆签订合同约定其享有居住权的,则照顾他的保姆能继续居住房屋;
如果没有签订相应的合同,老人也没有在遗嘱中写明保姆享有居住权的,则老人去世后保姆不能继续居住老人的房子。
二、老年人如何主张居住权?
老年人能主张居住权。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,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、使用的用益物权,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。居住权无偿设立,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设立居住权的,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。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。居住权不得转让、继承。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,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,居住权消灭。居住权消灭的,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。
三、离婚,房子未办理房产证,如何分割
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分割方式如下:
(一)房子没房产证,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,离婚房子分割如下:房子没有房产证,即离婚时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,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权,双方均无权请求房子归自己。
但是可以就房屋的居住、使用以及以后房屋所有权的取得、归属双方协商解决,如果就房屋的居住使用、以及取得房产证后的归属无法达成一致意见,人民根据实际情况;
参考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、照顾女方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由哪一方居住使用该房屋,而不能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进行判决。
(二)房子没房产证,双方当事人只享有部分所有权的房屋,离婚房子分割如下:
人民对夫妻只享有部分所有权的房屋的归属及分割,在双方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下,也不宜作出判决,只可就该房屋的居住和使用进行判决。
对分得部分产权房屋的一方,一般应按所得房屋产权的比例,依照离婚时当地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,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。
对夫妻双方均主张房屋部分产权的,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,可以采取竞价方式解决。
根据住房改革,以标准价购买福利性公有房屋的,在将标准价与成本价或者市场价之间的差价补足交清后,房屋所有权归个人所有。
【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】
《民法典》第三百六十
居住权无偿设立,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设立居住权的,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。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。
第三百六十九条
居住权不得转让、继承。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,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第三百七十条
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,居住权消灭。居住权消灭的,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。